商标撤三答辩
2019-02-18
撤三,是指商标注册人收到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 参考该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于两个月内向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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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德阳市旌阳区玉泉路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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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是指商标注册人收到商标总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后, 参考该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于两个月内向商标总局提交之前的三年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