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公司名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商标注册号\申请号
个人名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号\申请号
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 与本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代理公司:商标异议答辩委托书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